关于举办发电企业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南方监能【2016】10号)文件要求,根据《发电企业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安全培训教师培训大纲和考核要求》(国能综安全【2014】233号)规定,为确保发电企业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顺利进行,并接受组织单位的指导和监督,特举办此次培训班。详细见附件
/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60412/2016041208593102310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