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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三季度职业卫生评价项目信息

2022-04-01


职业卫生技术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安品达精密工业(惠州)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龙溪镇夏寮村委会大门村小组十二沟地段基准惠州科技园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陈旭亮

联系电话

0572-6558888

项目名称

安品达精密工业(惠州)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安品达精密工业(惠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9月29日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龙溪镇夏寮村委会大门村小组十二沟地段基准惠州科技园,主要从事供应器外壳、服务器结构件、通讯基站零组件生产。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辛玉、覃凡、胡金亮、段东兴、郑永在

现场调查人员

辛玉、胡金亮

现场调查时间

2021年413

单位陪同人

陈旭亮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段东兴、胡金亮、全敏、简涛、覃凡、梁龙进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1年8月9日~2021年8月14日

单位陪同人

刘涛、刘广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甲苯、二甲苯、乙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己酮、异佛尔酮、甲醇、异丙醇、正丁醇、正己烷、正庚烷、辛烷、二氯甲烷、苯乙烯、1,3-丁二烯、苯酚、2-甲氧基乙醇、2-丁氧基乙醇、氢氧化钠、碳酸钠、锰及其无机化合物、铜烟、切削油雾、臭氧、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硫酸及三氧化硫、氯化氢及盐酸、氯、氨、硫化氢、砂轮磨尘、电焊烟尘、铝金属、铝合金粉尘、其他粉尘、噪声、高温、激光辐射、电焊弧光、手传振动、工频电磁场。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压铸车间、冲压车间、CNC车间、后加工车间噪声强度超过职业卫生接触限值,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综上所述,本评价机构认为安品达精密工业(惠州)有限公司能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特性设置有一定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正常。在完成本评价的不符合项整改,并根据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建议措施进一步改进的基础上,该企业所采取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基本可行,对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能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对于不足之处,企业应根据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建议措施加以完善,以达到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目的。

 

评价建议:

1工程技术

1.1防毒设施

(1)选择无毒原辅材料,以无毒材料代替有毒材料,低毒材料代替高毒材料,禁止使用国家命令禁止的化学有毒物质。

(2)对于生产工艺,尽量采用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作业。

(3)对移印、丝印等工作岗位除全面通风外,对产生化学有毒物质的散发源需要加设局部通风装置,并且确保控制点风速符合《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WS/T 757 -2016规定的风速要求,以降低工作场所中化学有毒物质浓度。且局部通风系统收集化学毒物后加设置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以达到有关排放标准要求。

(4)对于工作场所化学有毒物质不易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或是化学有毒物质散发源的场所狭窄不能固定通风装置的情况,要在自然通风基础上,设置全面通风装置,并确保气流组织合理,达到有效的通风要求,使工作场所化学有毒物质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5)把高毒和低毒,有毒和无毒作业分开,减少或避免职业接触,保护劳动者健康。

(6)加强局部通风系统、轴流风机等防毒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 确保其正常运行。

1.2防尘设施

(1)在电焊工位设置移动式除尘设施;在后加工车间和BO1栋冲压车间打磨工位设置局部抽排风集尘设施。

(2)建议用人单位加强除尘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及时更换积尘设备,定期清扫,防止二次扬尘,减少的粉尘对人体影响。

1.3防噪设施

(1)对于压铸、CNC、冲压、后加工等生产过程,公司应采取有效的隔声、吸声、消声等控制措施,切实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危害

(2)定期对高噪声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定期添加润滑油等,减少设备零部件间由于摩擦产生较大的噪声。

(3)合理布置工人作业距离,避免将高噪声设备及工序集中布置,以免过于密集造成噪声叠加。

1.4防高温措施

用人单位高温作业主要集中于压铸车间、成型车间,在夏季高温季节落实生产车间的通风,合理安排现场工作人员的作息时间,为相关人员提供含盐清凉饮料,并普及预防中暑和相关急救知识。

2建筑卫生学

建议用人单位加强B04栋压铸车间、B22栋压铸模修车间、B03栋CNC车间、B02栋成型车间、B01栋烤漆车间、化学品仓、配电房、空压机房、冰水机、配电房照明,增设或者更换照明设备,确保正常使用。

3辅助用室

为了保证工人个人卫生建议用人单位在压铸、成型车间和废水处理站设置浴室;在CNC车间和LV组装车间设置更/存衣室。

4个人防护

(1)建议用人单位按照各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配备合适的防护用品。

(2)根据《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 18664-2002)的相关要求,建议用人单位遵照已建立的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并培训劳动者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建立监督制度,督促劳动者进入作业场所时要佩戴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应该定期及时更换,加强个人防护。

5应急救援

(1)建议用人单位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的化学品仓、调油房、喷漆房内设置毒物检测报警装置,并安装相关要求设置其警报值。

(2)建议用人单位为受限空间作业劳动者配置便携式报警仪、手电筒等。

(3)从急救时间方面考虑,建议用人单位应与附近有条件的医院签订医疗救护协议。

(4)进一步强化救援人员的急救意识和技能;建议用人单位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并做好相应的记录,以保证在以后的应急救援工作中顺利实施,及时解决演练中发现的问题。

6职业健康监护

建议用人单位应结合本次评价报告识别、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确定工人职业健康体检的实际体检项目,完善工人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确保其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正常开展。对于特征性异常人员,及时组织复查,并根据复查结果,及时调岗,发现疑似职业病时应及时给予调岗并明确诊断,对明确诊断的职业病患者,应给予相应的治疗和生活保障,同时做好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记录并上报当地职业卫生监管部门。

7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1)随着使用年限的延长,警示标识会发生丢失、字迹变浅等情况,用人单位应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及时更换破损、字迹不清的警示标识,完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并及时向劳动者公布作业场所粉尘和毒物浓度及噪声强度。

(2)根据用人单位劳动者接触噪声频次高,接触人数多,检测结果噪声8小时等效声级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 85dB(A)的检测点位较多,建议用人单位制定职工听力保护计划,并根据职工听力保护计划加强对噪声作业岗位的管理,连续监测,定期培训。

(3)加强女工的劳动保护,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4)进一步做好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对象应包括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培训内容涵盖企业与劳动者在职业病防治中的权力与义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知识及个人防护用品的规范使用等内容,提高企业与员工对职业病防治的认识,使其自觉地参与到职业病防治工作当中。

(5)用人单位应根据《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要求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将各职业卫生管理实施记录、资料等分类存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档案;(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8持续改进

(1)每年委托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的机构进行定期监测,并予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现状评价;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治理。

(2)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如防护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进行检修。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减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强)度。

(3)进一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细化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相关知识进行培训,确保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

(4)在生产工艺允许的条件下,改进生产工艺,减少或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

(5)本项目的生产工艺、产品、产量发生变化时,职业病危害因素会发生变化,需另作评价。

9预防性告知

(1)根据广东的温度特征,全年温度较高,尤其是夏季,建议用人单位调整高温季节高温工作业时间,合理安排作息制度,并做好相应的防暑工作和中暑应急措施。

(2)用人单位涉及溶解炉内、废水处理池清淤等有限空间作业,存在一氧化碳中毒、缺氧窒息的风险,用人单位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管,加强通风措施和劳动者个体防护。

(3)用人单位废水处理站酸碱储罐、次氯酸钠罐,正常运行情况下属于密闭管道。异常或者发生泄漏时发生急性损伤,用人单位应该加强对现场管道、阀门、设备等的跑冒滴漏等现象的管理,防止化学品泄漏造成急性中毒事故。

(4)用人单位生产使用的化学试剂种类相对较多,应重视化学品采购环节,更换其它化学品时,应进行挥发性有机组分质谱分析,确保不含有苯、正己烷、1,2-二氯乙烷、三氯乙烯等重点监控的有毒有害物质;加强对调油房、喷漆房、化学品仓库的管理,有针对性制定其日常管理措施及应急措施。

技术评审专家组评审意见:

现场调查影像资料:

 

现场采样/检测影像资料:

职业卫生技术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三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F1栋1F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油松第十工业区东环二路二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王禀然

联系电话

18059869728

项目名称

三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F1栋1F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三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02月26日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油松第十工业区东环二路二号,主要从事摄像头模组生产。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辛玉、覃凡、全敏、段东兴、郑永在

现场调查人员

辛玉、覃凡

现场调查时间

2021年811

单位陪同人

王禀然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辛玉梁龙进、覃凡、全敏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1年8月30日~2021年9月4日

单位陪同人

王禀然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甲醇、异丙醇、甲酸甲酯、1,6-己二异氰酸酯、紫外辐射、工频电磁场、噪声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本次评价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本评价机构认为三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F1栋1F能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特性设置有一定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正常。在完成本评价的不符合项整改,并根据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建议措施进一步改进的基础上,该企业所采取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基本可行,对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能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对于不足之处,企业应根据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建议措施加以完善,以达到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目的。

 

建议:

1建筑卫生学

建议项目单位加强高压配电房、低压配电房、空调机房、真空机房、冰水机房照明,增设或者更换照明设备,确保正常使用。

2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项目单位应根据《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要求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将各职业卫生管理实施记录、资料等分类存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档案;(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持续改进

1)每年委托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的机构进行定期监测,并予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现状评价;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治理。

2)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如防护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进行检修。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减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强)度。

3)进一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细化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相关知识进行培训,确保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

4)在生产工艺允许的条件下,改进生产工艺,减少或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

5)本项目的生产工艺、产品、产量发生变化时,职业病危害因素会发生变化,需另作评价。

4预防性告知

本项目生产使用的胶水种类相对较多,应重视化学品采购环节,更换其它化学品时,应进行挥发性有机组分质谱分析,确保不含有苯、正己烷、1,2-二氯乙烷、三氯乙烯等重点监控的有毒有害物质。

技术评审专家组评审意见:

现场调查影像资料:

 

现场采样/检测影像资料:


 

职业卫生技术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三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F1栋2F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油松第十工业区东环二路二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王禀然

联系电话

18059869728

项目名称

三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F1栋2F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三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02月26日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油松第十工业区东环二路二号,主要从事摄像头模组生产。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辛玉、覃凡、全敏、段东兴、郑永在

现场调查人员

辛玉、覃凡

现场调查时间

2021年812

单位陪同人

王禀然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辛玉梁龙进、覃凡、全敏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1年9月2日~2021年9月8日

单位陪同人

王禀然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甲醇、异丙醇、甲酸甲酯、1,6-己二异氰酸酯、紫外辐射、工频电磁场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本次评价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本评价机构认为三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F1栋2F能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特性设置有一定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正常。在完成本评价的不符合项整改,并根据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建议措施进一步改进的基础上,该企业所采取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基本可行,对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能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对于不足之处,企业应根据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建议措施加以完善,以达到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目的。

 

建议:

1建筑卫生学

建议项目单位加强高压配电房、低压配电房、空调机房照明,增设或者更换照明设备,确保正常使用。

2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项目单位应根据《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要求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将各职业卫生管理实施记录、资料等分类存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档案;(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持续改进

1)每年委托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的机构进行定期监测,并予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现状评价;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治理。

2)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如防护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进行检修。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减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强)度。

3)进一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细化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相关知识进行培训,确保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

4)在生产工艺允许的条件下,改进生产工艺,减少或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

5)本项目的生产工艺、产品、产量发生变化时,职业病危害因素会发生变化,需另作评价。

4预防性告知

本项目生产使用的胶水种类相对较多,应重视化学品采购环节,更换其它化学品时,应进行挥发性有机组分质谱分析,确保不含有苯、正己烷、1,2-二氯乙烷、三氯乙烯等重点监控的有毒有害物质。

 

技术评审专家组评审意见:

现场调查影像资料:

 

现场采样/检测影像资料:

   


职业卫生技术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三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F1栋3F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油松第十工业区东环二路二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王禀然

联系电话

18059869728

项目名称

三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F1栋3F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三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02月26日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油松第十工业区东环二路二号,主要从事摄像头模组生产。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辛玉、覃凡、全敏、段东兴、郑永在

现场调查人员

辛玉、覃凡

现场调查时间

2021年813

单位陪同人

王禀然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辛玉梁龙进、覃凡、全敏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1年9月2日~2021年9月11日

单位陪同人

王禀然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甲醇、异丙醇、臭氧、甲酸甲酯、激光辐射、紫外辐射、工频电磁场、噪声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本次评价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本评价机构认为三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F1栋3F能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特性设置有一定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正常。在完成本评价的不符合项整改,并根据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建议措施进一步改进的基础上,该企业所采取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基本可行,对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能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对于不足之处,企业应根据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建议措施加以完善,以达到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目的。

 

建议:

1建筑卫生学

建议项目单位加强高压配电房、低压配电房、空调机房照明,增设或者更换照明设备,确保正常使用。

2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项目单位应根据《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要求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将各职业卫生管理实施记录、资料等分类存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档案;(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持续改进

1)每年委托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的机构进行定期监测,并予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现状评价;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治理。

2)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如防护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进行检修。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减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强)度。

3)进一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细化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相关知识进行培训,确保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

4)在生产工艺允许的条件下,改进生产工艺,减少或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

5)本项目的生产工艺、产品、产量发生变化时,职业病危害因素会发生变化,需另作评价。

4预防性告知

本项目生产使用的胶水种类相对较多,应重视化学品采购环节,更换其它化学品时,应进行挥发性有机组分质谱分析,确保不含有苯、正己烷、1,2-二氯乙烷、三氯乙烯等重点监控的有毒有害物质。

 

技术评审专家组评审意见:

现场调查影像资料:

 

现场采样/检测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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